"
活著就要動
只要是人,就一定要活動,人若不能活動,不是病人,就是死人。大自然,水要流動才會清澈;風要吹動,才會新鮮。人也要活動,才能生存。活動,能散發活力與朝氣動,是人生的意義;動,是生命的活力。
因為有動,才能向前,才能活躍,才能學習,才能參加他人的行列;能與大眾同行,自然能得到大眾的支助。
一個人的生活動態,不能以一時為準;不但看人,還要看事、看行、看心才好。開口動舌無益於人,戒之莫言;舉心動念無益於人,戒之莫起;舉足動步無益於人,戒之莫行;舉手動力無益於人,戒之莫為。
所以,當動的時候,也應該「當動則動」;「當不動則不動」。佛法,要靠修行,才能體證;做事,實務比理論有用,行動比空談有力。會做事的人將事情做「活」了,所以能越做越大;會下棋的人將棋子下「活」了,所以能全盤皆贏;會撰文的人將文字寫「活」了,所以能感動人心;會講演的人將道理講「活」了,所以能引起共鳴。
人「活」著就要「動」起來,才能散發生命的喜悅與希望,生命影響生命!